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潔安企業社

文號
30-107-100001
裁罰機關
基隆市
處分日期
2018/10/09
違規日期
2018/08/3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前於107年8月31日7時6分會針對大武崙溪魚群暴斃陳情案進行稽查,經查貴公司廠區置放「烷基苯磺酸」容器,並利用上述物質清洗周圍環境及容器,造成強酸廢液任意棄置至大武崙溪,現場檢測廢棄水樣,檢測值為pH4.6。前揭所述,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在水污染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二、在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垃圾、水肥、污泥、酸鹼廢液、建築廢料或其他污染物」,爰將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基隆市仁愛區仁一路一三三號八樓之六
違規地址
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二路3巷20之7號
統一編號
39963812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