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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臺工程材料試驗室

文號
34-109-110002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0/11/03
違規日期
2020/08/25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09年8月25日派員查獲貴試驗室未申報毒性化學物質『二氯甲烷』109年7月份之運作紀錄。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公館鄉玉谷村向陽二九、三○號一樓
違規地址
苗栗縣公館鄉
統一編號
88803187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