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 文號
- 23-099-090005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10/09/09
- 違規日期
- 2010/08/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請於99年10月29日前完成改善,改善內容為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並於限期屆滿前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報請本府查驗,屆期仍未改善完成者,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099年10月29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6條,爰依同法第56條第1項規定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區大全街一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縣道139
- 統一編號
- 52001803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