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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昌牧場

文號
41-108-05010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9/05/14
違規日期
2019/04/0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9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4月8日派員至貴場稽查,現場發現貴場飼養肉雞,羽毛及排泄物未妥善清理污染地面及水溝、有礙附近環境衛生之情事。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條件:不得有飼養禽、畜有礙附近環境衛生之情事。限改日期:108年06月07日。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第9款,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學甲區中洲段一二二一之二地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學甲區中洲段1221-2地號
統一編號
03586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