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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農場畜牧場

文號
30-108-120029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9/12/22
違規日期
2019/03/1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1,117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放流水水質項目懸浮固體1780mg/L(放流水標準150mg/L,為放流水標準11.87倍)、化學需氧量1360mg/L(放流水標準600mg/L,為放流水標準2.27倍)及生化需氧量106mg/L(放流水標準80mg/L,為放流水標準1.33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及廢水單元(集合池)磚牆破損,致池內畜牧廢水疏漏至廠區後方田地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1117元整,台端應於109年1月15日前,檢具緊急應變紀錄及處理報告,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備查及檢具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放流水檢測報告,檢測項目須包含懸浮固體、化學需氧量及生化需氧量,並檢具相關改善措施證明文件,經所屬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後,報請本縣環境保護局查驗,且於前述日期前,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2項及第51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1、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溪州鄉榮光村政民路一九五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溪州鄉榮光村政民路195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