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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政府城市行銷處

文號
23-108-060003
裁罰機關
新竹市
處分日期
2019/06/04
違規日期
2019/04/2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處所屬「新竹公園市民廣場改善等加值工程」經查發現該工程工地周界圍籬部分未設置防溢座、物料堆置部分無防制設施、車行路徑鋪面部分不潔、工地出入口未置設加壓清洗設施及拆除作業未依所提送之替代申請書設置足夠之防制設施,以上缺失記點合計達26點。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市北區中正路一二○號
違規地址
新竹市公園路282號
統一編號
4680650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