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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10097
- 處分日期
- 2021/11/29
- 違規日期
- 2021/11/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桃園市政府核准之廢棄物再利用機構(管制編號:H47A5869),廠區內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授權之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方法,應符合下列規定:…四、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辦理;本局於110年11月3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發現貴公司廠內廢棄物(D-1801、R-0202、R-0601、R-1306、R-1307及H-0002)存放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0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圳頭里濱海路三段三、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圳頭里濱海路三段三、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