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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50084
- 處分日期
- 2023/05/31
- 違規日期
- 2022/09/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二廠從事廢塑膠再利用作業,領有本局核可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本局111年9月20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稽查,發現109年2月至6月、9月至11月、110年2月至4月、6月至12月、111年2月至4月及7月等22個月份之月產出申報R-0201使用量均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R-0201最大再利用量35公噸之10%,其中109年4月與10月申報R-0201使用量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R-0201+G-0201量最大月再利用量75公噸之10%,分別超量17.26公噸與70.824公噸,惟貴公司二廠未辦理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六路三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開發六路3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