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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110039
- 處分日期
- 2024/11/29
- 違規日期
- 2024/11/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11月13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地址: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306號)並由貴事業現場人員陪同勘查,現場發現貴事業廢液貯存槽(T-115)上方人孔蓋有破裂未密閉封存廢棄物,且輸送貯存槽(T-115)出口管路有斷裂,貯存容器或包裝材料未保持良好情況,核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授權訂定之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及第4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第7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三○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三○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