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正豐良行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正豐良行

文號
41-111-03000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03/01
違規日期
2021/11/0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罰鍰金額
NT$1,8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亂吐檳榔渣。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8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第50條之1第1項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三民區永年街二二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凱旋1路與建國1路口
統一編號
81021080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