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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120031
- 處分日期
- 2017/12/05
- 違規日期
- 2017/09/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本局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勾稽貴公司二廠105年11月至106年6月份申報資料,本局於106年9月19日至貴公司二廠現場稽查,經查發現物理蒸鍍處理程序(製程代碼:250017)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299)於106年5月至106年6月分別申報產出量(0.21、0.09公噸/月)超出最大月產量(0.05公噸/月)10%之上限,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環北路三段二二五號二、三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環北路三段219號2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