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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1-040009
- 處分日期
- 2022/04/19
- 違規日期
- 2021/12/1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1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至貴公司所屬工廠稽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許可證號: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5***-**號),發現下列違規情事:1.經檢測T01-10(快混池)處理單元之氫離子濃度為10.35(許可參數為7.5-9.0)與許可文件參數不符,另查T01-15(濾液收集槽1)旁地下有一集水槽體,經管線與T01-15(濾液收集1)連結,其承接一樓排水等使用,惟該槽體未載明於許可文件,核屬未依登記事項運作。2.另於放流口(D01)採樣送驗,檢驗結果:氫離子濃度為2.81 (限值為6.0-9.0),未符合放流水標準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1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8款、第3條及第4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福德一路四○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福德一路四○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