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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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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30012
- 處分日期
- 2020/03/23
- 違規日期
- 2020/01/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芬園鄉同安段175地號地號承攬祥光寺寺院新建、雜項、拆除工程,所統包或單獨承攬之工程其興建工程面積達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本局於109年1月8日現場巡查,現場已有開始施工之情況,經查貴公司於108年12月23日提報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經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通過,即逕行營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二林鎮萬興里南平巷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芬園鄉同安段一七五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