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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100023
- 處分日期
- 2020/10/28
- 違規日期
- 2019/01/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籍於彰化縣福興鄉萬豐村福工路15號,從事食品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事業,案經環保署就貴公司108年1月至109年4月間申報資料進行勾稽比對結果(專案編號:EP1090107)以及本局於109年9月23日現場稽查,貴公司於前開期間內未依規定申報原料(玉米粉、食品添加物、其他食用植物油、自來水)使用量,D-1701廢木材棧板及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產出量,R-1702廢食用油於108年4月、108年6月、108年7月、108年9月、108年11月、109年4月有質量不平衡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福興鄉萬豐村福工路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福興鄉萬豐村福工路1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