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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昌事業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12-040024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3/04/28
違規日期
2023/01/0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係貴公司來函申請解除列管,惟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廢布(D-0803)112年1月未申報清運聯單,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三民區大昌一路三四五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三民區大昌一路三四五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