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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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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40001
- 處分日期
- 2022/04/06
- 違規日期
- 2021/12/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第5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二廠(管制編號:D0303086)領有(M01)鋁二級冶煉程序操作許可證,經本局110年12月20日派員督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檢測,檢測時該公司M01製程正常運作中,其檢測對象為M01製程之E001傾斜式反射爐之排放管道P001進行管道戴奧辛檢測作業,經檢測結果其空氣污染物濃度檢測值為0.841ng-TEQ/Nm3,超過法定排放標準0.5ng-TEQ/Nm3,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第5條第1項規定,上開缺失有稽查單、檢測報告書可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1年06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第5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一、二及第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環東路一段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環西路一段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