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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100007
- 處分日期
- 2024/10/07
- 違規日期
- 2024/08/2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7,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8月27日派員至本市蘆竹區大豐街水溝見有綠色廢水殘留情形,沿線巡視至貴廠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查貴廠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貴廠於5樓清洗製程蝕刻機之零件(滾輪、濾心)時產生之廢水滿溢至地面,經由雨水管線流至1樓雨水溝RD01續疏漏至周界水溝,惟貴廠疏漏污染物至承受水體,未立即依環境部公告「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輸送或貯存設備疏漏致污染水體者應採取之緊急應變措施內容與執行方法」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75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長興路一段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長興路一段10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