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大圳養豬場
- 文號
- 20-106-120003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7/12/02
- 違規日期
- 2017/08/2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養豬場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之第八批第二類,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行從事操作行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長坑段○六五九之○○○○地號,長坑段○六六○之○○○○地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長道坑段198-1、199-1地號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