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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90007
- 處分日期
- 2017/09/14
- 違規日期
- 2017/05/1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其他橡膠製品製造程序,本縣環境保護局106年5月11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經查廠區內新增表面印刷程序3條製程,每一製程設有2台印刷機,共計6台印刷機,另有3台烘乾機,且105年有機溶劑使用量為107.879公噸/年,屬公告第六批應申請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貴公司未取得操作許可證而逕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虎溪里科工八路五號、科工十二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虎溪里科工八路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