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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卡索廣告設計

文號
41-106-080308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8/23
違規日期
2017/08/13
違反法條
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未依照旗幟廣告應懸掛於道路中央分隔島之規定,於安平區安億路460號對面道路旁燈桿,懸掛旗幟廣告物(登載內容:時尚名床展、環保系統家具居家精品展…)之違規行為。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27條第1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歸仁區大潭里長榮路一段三七○之四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安億路460號對面
統一編號
1371748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