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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120008
- 處分日期
- 2018/12/22
- 違規日期
- 2018/09/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收受國內事業產生之廢塑膠、廢木材再利用,未依規定提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二)輸入及收受國內廢塑膠事業廢棄物,堆放於所承租之頭份市新興段970地號,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三)未依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提出再利用者登記檢核申請及第9條規定將收受廢塑膠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衍生廢棄物之處置等作成紀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期限:文到30日內,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民生里新生街七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民生里新生街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