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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110007
- 處分日期
- 2023/11/13
- 違規日期
- 2023/08/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8月21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該製程生物濾床(A201)水量計監測儀表及蓄熱式燃燒器RTO(A202)天然氣流量紀錄儀表未顯示數值,另查112年8月15日至21日生物濾床(A201)灑水量以及112年8月10日至21日蓄熱式燃燒器RTO(A202)燃料用量皆未進行記錄,即未維持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且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紀錄,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及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及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第5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鳳鳴里大業南路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鳳鳴里大業南路一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