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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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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40005
- 處分日期
- 2025/04/07
- 違規日期
- 2025/02/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廠係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H4888902),案經本局於114年2月12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廠內貯存含汞廢照明光源(廢棄物代碼:C-0173)並確認為114年2月前產出,惟勾稽113年2月至114年1月廢棄物申報資料,查含汞廢照明光源(廢棄物代碼:C-0173)申報均為0,明顯與實際廢棄物產出量不符,申報資料有誤。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3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大坑里南上路五二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路52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