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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峰企業社

文號
40-113-060026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6/17
違規日期
2023/11/0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案係執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勾稽專案(專案編號:EP1130401),依據本局勾稽臺端所屬事業(頂峰企業社)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中之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11年10月至113年4月),臺端所屬事業(頂峰企業社)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但下述製程所產生者除外:(1)鋁之硫酸電鍍(2)碳鋼鍍錫(3)碳鋼鍍鋁(4)伴隨清洗或汽提之碳鋼鍍錫、鋁(5)鋁之蝕刻及研磨(代碼:A-8801)],於勾稽區間內無清運聯單紀錄,臺端所屬頂峰企業社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已超過貯存1 年,未依規定完成清理或申請展延,核已違反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瓦窯里南山路一段一○八巷三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瓦窯里南山路一段一○八巷三號
統一編號
98988965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