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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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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100004
- 處分日期
- 2023/10/18
- 違規日期
- 2023/03/2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40,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接獲民眾陳情,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2年3月28日至貴事業三廠稽查,發現污泥暫存區旁雨水溝內有粉白色水,另沿貴事業雨水溝查看發現粉白色水逕由雨水溝流至廠外約200公尺(環北路三段315號),並於雨水溝(陰井)採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127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且含有害健康物質金屬(鎘.鉻.總鉻.銅.鎳)造成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污染行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05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4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並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環北路三段二二五號二、三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新社里環北路三段二一九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