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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4-040001
- 處分日期
- 2025/04/01
- 違規日期
- 2022/09/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原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於111年9月27日前往稽查,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桃園市政府核准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9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53號),經查貴公司廢棄物清除業務相關營運紀錄實際存放於本市桃園區新埔八街130號9樓,未存放於許可證登記之機構地址(本市桃園區中正路1249號13樓之4)。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一二四九號一三樓之四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249號13樓之4,新埔八街130號9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