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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2-010001
- 處分日期
- 2023/01/03
- 違規日期
- 2022/12/16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2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111年10月、11月份之毒性化學物質「重鉻酸鉀」、「甲基異丁酮」運作紀錄表內容,查上開毒性化學物質現場結餘量分別計75.9218公克與800公克,與運作紀錄相符,惟該公司未能於111年12月10日前(假日順延至111年12月12日)申報前一個月(111年11月份)運作紀錄,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2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九九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