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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生畜牧場

文號
30-114-07000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5/07/01
違規日期
2025/04/1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4年04月16日派員稽查,查核現場水電錶紀錄未每日記錄其廢(污)水處理設施之獨立專用電表累計用電數與廢(污)水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表讀數。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本局於114年5月23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670),限期改善至114年5月28日,本局於114年5月27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第66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臺南市鹽水區坔頭港段一三二五地號,坔頭港段一三二六地號,坔頭港段一三二七地號,坔頭港段一三二四地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鹽水區坔頭港段1324、1325、1326、1327等4筆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