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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100049
- 處分日期
- 2020/10/27
- 違規日期
- 2020/05/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市大溪區大鶯路177巷68號經營繼煌豆腐店,從事食品製造業(豆類製品製造業),本局於109年5月29日派員稽查,查獲臺端向營建裝潢收受之廢木材(板)作為燃料,屬內政部營建署公告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一、廢木材(板),惟臺端未具備再利用資格及領有本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從事廢木材(板)作為燃料之再利用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暨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第一項(十九)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告發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瑞興里大鶯路一七七巷六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大鶯路177巷6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