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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30012
- 處分日期
- 2021/03/11
- 違規日期
- 2020/11/0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本局於109年11月6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代表於放流口(D01)處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測值130mg/L(限值:100mg/L)、鎳測值1.08mg/L(限值:1mg/L)及硝酸鹽氮測值69.5mg/L(限值:50mg/L)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3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榮泉里中山路三段一三四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榮泉里中山路三段134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