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宜蘭縣
  3. 玄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龍德土石碎解洗選廠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玄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龍德土石碎解洗選廠

文號
30-103-050006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4/05/26
違規日期
2014/03/2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按日連續處罰罰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31日。
裁處依據
一、貴公司查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規定(未設置專責人員),且經限期補正在案(應於103年3月21日前完成補正),惟貴公司未依規定於限期補正期限內完成補正(貴公司於103年4月1日完成補正),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8條第2項規定暨水污染防治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按日處以罰鍰(自103年3月22日起至103年3月31日止合計10日,每日裁處新臺幣1萬元整),合計共裁處罰鍰新臺幣10萬元整。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宜蘭縣冬山鄉龍祥十路九號
違規地址
宜蘭縣冬山鄉大興村龍祥十路9號
統一編號
2780837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