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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60035
- 處分日期
- 2025/06/23
- 違規日期
- 2024/10/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113年10月7日派員至貴公司所屬台中廠執行稽查作業,查113年1月23日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全幅偏移測試結果不符合性能規格時,監測設施狀態仍顯示正常運轉(狀態碼10),未符合監測數據計算處理與數據狀態判定規範,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第2項暨CEMS管理辦法第17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12月30日
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限改日期:114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經貿一路一七○號一七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南堤路二段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