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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畜牧場
- 文號
- 40-113-080003
- 處分日期
- 2024/08/29
- 違規日期
- 2024/05/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上開時段至現場會同當地村民、里長、陳乙辰議員及新光派出所警員,稽查時該場放流口未有排放廢污水之情事,惟該場放流口未有明確標示顯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曁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辦管理辦法第53條。2.另查該場禽畜糞堆放位置未有防止雨水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曁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皆依法告發。3.上述之情事,當面告知業者可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南鎮田頭里一八鄰義和一路九五巷三六、三六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南鎮 田頭段重建小段167地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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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