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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崴畜牧場

文號
40-111-010012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2/01/10
違規日期
2021/11/0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2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
罰鍰金額
NT$3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牧場從事乳牛飼養作業,目前飼養頭數約300頭左右,場內產出之禽畜糞(R-0104)及農業污泥部分貯存於非核准之堆肥舍堆置,與本局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貯存地點不相符;又查禽畜糞(R-0104)及農業污泥貯存地點,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再查貴畜牧場堆肥產出之產品予他人再利用未依規定紀錄。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2條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五北一四七之一五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五北147之15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