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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竹苗營業處

文號
23-106-050004
裁罰機關
新竹市
處分日期
2017/05/24
違規日期
2017/04/2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處所屬「民華加油站改建工程」,經稽查發現該工程工地周界圍籬部分無防溢座、車行路徑無防制設施及工地出入口加壓清洗設施無法操作(無水源),以上缺失記點合計達24點。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第56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市東區大學路二號
違規地址
新竹市中央段558地號
統一編號
4605680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