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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120039
- 處分日期
- 2020/12/12
- 違規日期
- 2020/09/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停止營業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9年4月17日派員至龜山區員林坑路100之1號稽查,查該址見有廢棄物(內含有廢塑膠袋、廢紙箱、廢水管等廢棄物)棄置情形,本局另於109年9月14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稽查,查獲該址廢棄物係臺端自東員鋼鐵門窗有限公司收受後,另委託行為人張然盛轉交至行為人吳易豪並棄置於上開地點,惟臺端未取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逕行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
- 裁處書主旨
- 命臺端停止營業(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大安里興豐路一九○六巷八二弄一三衖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員林坑路100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