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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文號
23-109-020001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0/02/12
違規日期
2019/12/2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而逕行施作。管理辦法第6條:防溢座阻隔廢水溢流之效果不佳。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1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四八八號一二樓
違規地址
新竹縣湖口鄉竹九段8、10-1、11、12、13地號(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安養院長照據點新建工程 管制編號:J108J51099-1)
統一編號
3992741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