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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8-120018
- 處分日期
- 2019/12/18
- 違規日期
- 2019/11/1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幼獅廠於本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82號從事化工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698-07號),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1月13日執行督察結果發現,製程作業中有產生酸性廢水且有3座水洗(去金屬離子)靜置槽產出之廢水分別收集至20噸臥式儲槽,另有鹼性廢水排至10噸儲槽暫存,且分別處理後所餘留廢水進入廢水前處理區(共5座暫存槽)靜置,靜置後廢水最終排入廢水處理設施處理,惟前述廢水產出及流向皆未登載於水措核准文件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期於109年1月2日前檢具恢復原核准之登記事項運作或提送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變更申請文件等相關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期仍未補正者,依法按次處罰。(請注意時效)限改日期:109年01月0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三六九號六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8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