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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90025
- 處分日期
- 2021/09/17
- 違規日期
- 2021/09/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10年9月4日11時14分許查核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貴公司清除車輛(KEF-9099),清運所屬之廢棄物含巨大棉絮廢棄物(長約4.2公尺直徑約70公分),超過該廠規定之尺寸(長80公分x寬40公分×高10公分),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暨高雄市南區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注意事項第壹、五點規定,上開含巨大棉絮廢棄物清除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深水里大成路一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 6 號(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