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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30013
- 處分日期
- 2021/03/09
- 違規日期
- 2020/07/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109年7月14日派員至本市三民區澄正段14、15地號督查,貴公司為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專責人員於現場出示107至109年至台灣維綠有限公司清運之清運出貨明細,及109年6月至7月期間清運鈞穩環保有限公司之廢印刷電路板到台灣日鑛金屬股份有限公司之運送聯單,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107年3月至107年8月及107年10月至109年6月期間之營運資料均未申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建軍路一四一巷四六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建軍路141巷46號、高雄市三民區澄正段14、15地號、高雄市大寮區江山路18-3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