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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大畜牧場

文號
40-112-030041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3/03/15
違規日期
2023/03/0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縣大城鄉和寮段1232、1256地號從事豬飼育作業,惟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系統),農業污泥(R-0908)111年1月至8月產出量申報錯誤。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大城鄉和寮段一二三二地號,和寮段一二五六地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大城鄉和寮段1232、1256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