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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00037
- 處分日期
- 2021/10/25
- 違規日期
- 2021/06/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經營之品冠工程行從事房屋修繕作業並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108桃市廢乙清字第0001號),案經本局於110年6月15日至蘆竹區中興路667巷185號後方空地(蘆竹區中興段1201地號土地)稽查,發現現場有貯存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D-0599)及廢木材混合物(D-0799)等情事,惟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無登載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五權里中正東路三段五八八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中興路667巷18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