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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70033
- 處分日期
- 2023/07/25
- 違規日期
- 2023/06/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印刷輔助業,貴公司自行說明於104年6月1日至105年5月31日期間委託清除非有害性混合廢液(廢棄物代碼:D-1599)至處理機構,後經勾稽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於上述期間未依規定申報非有害性混合廢液(廢棄物代碼:D-1599)網路遞送聯單。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四)、1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國慶路一三號一二樓之三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國慶路13號12樓之3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