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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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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1-080013
- 處分日期
- 2022/08/18
- 違規日期
- 2022/06/1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放流水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4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局所轄柳營科技工業區暨環保園區(以下簡稱柳科園區)屬石油化學專業區以外之工業區,經本局111年6月16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52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石油化學專業區以外之工業區放流水標準。另已超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通過柳科園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懸浮固體承諾值10mg/L;且未符合排放許可證「較放流水標準加嚴之水質項目與限值」,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00000元整,另本案於111年7月11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5238)限期111年8月3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1年8月5日複查,另案辦理。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準用同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依行政罰法第24條第1項規定,從一重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三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工一路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