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南市
  3. 宏遠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宏遠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4-101-110004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2/11/29
違規日期
2012/10/03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款
罰鍰金額
NT$6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並令 貴公司於收到裁處書3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不改善者,依同法第35條第1款規定,命 貴公司停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暨「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爰依同法第35條第1款暨「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2點附表項次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二五六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山上區
統一編號
2281799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