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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6-120008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7/12/25
違規日期
2017/12/0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鹿港廠設籍於本縣鹿港鎮鹿工路11號,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經查廠內廢棄物「其他廢玻璃、陶瓷、磚、瓦及黏土等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499)」貯存區內,堆放數百包太空袋裝之次級產品,未明顯區隔,與經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配置圖不一致,案經本局106年12月6日現場稽查屬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三段二六一號一一樓
違規地址
彰化縣鹿港鎮鹿工路11號
統一編號
1191400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