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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工程行

文號
40-107-060029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8/06/11
違規日期
2018/04/2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行辦理沈○為、沈○津、沈○源等3人住宅拆除工程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建築拆除業),本局於107年4月20日下午派員至工地現場查核該住宅拆除工程,發現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已拆除完成,其所衍生廢棄物明顯未經審查核准後而進行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縣民雄鄉福興村牛稠溪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新營區綠川段五三六地號
統一編號
4092443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