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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車體廣告社

文號
41-108-070923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9/07/18
違規日期
2019/03/2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物放置於人行道,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新北市政府108年6月14日新北府環維字第1081073506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點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基隆市七堵區福三街六七號一樓
違規地址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1段360-1號前與中興路口
統一編號
9810889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