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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120075
- 處分日期
- 2024/12/23
- 違規日期
- 2021/01/0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7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局105年8月12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0536693100號函核發之既存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認可文件(申請編號:S2009990-01),其空氣污染物目標年排放量為:粒狀污染物860公斤/年、硫氧化物4,938公斤/年、氮氧化物18,165公斤/年及揮發性有機物9,524公斤/年,惟查貴公司110年氮氧化物實際排放量為26,579公斤/年,超出目標年排放量8,414公斤/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50000元整,限於文到日起90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1條第1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華東路二五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華東路二五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