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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14-050002
- 處分日期
- 2025/05/14
- 違規日期
- 2025/04/22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楊梅廠工廠登記於111年即以府經登字第1110026149號函廢止在案,本府環保局113年4月10日以府環化字第1130092545號函通知限期貴事業應於113年9月27日前完成補正,屆期未補正者,按次處罰;貴事業未依限提出補正,本府環保局以113年10月18日府環化字第1130291314號函裁處並限期於114年4月21日前完成補正,惟迄今仍未收到貴事業補正文件,已違反前述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三和里華映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中山里行善路80、12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6/03 21:11